來到日內瓦參加國際人權會議,當然還是有一些正事要辦。
除了佔了一大半參加會議外,我們還透過外交單位的協助聯絡安排,
獲得瑞士法務部門的同意,得以有一整天的時間前往參訪位在
Geneva郊區的小鎮Morges旁、一座管理密度較低的監獄。


一早由Geneva車站,搭上延著Lake Léman列馬湖行駛的通勤火車,
目的地是以位在阿爾卑斯山腳下、擁有優美湖畔風景的小鎮Morges蒙日。
抵達Morges,再轉搭公車,在路上沒幾個人走動的小站Bief下車。
不幸的是,司機不會英語,經過一陣雞同鴨講,依舊無從詢問如何前往監獄。
幸好一位早起溜狗的大叔剛好經過站牌,爽快地說監獄就在他家旁邊,
健步如飛地領著我們走進旁邊一條岔路,頓時高聳的監獄外牆出現在我們眼前。
(好懷念歐洲的湛藍天空啊~~)




不同於台灣的監獄只有灰撲撲的醜陋圍牆,這座Prison La Tuilière雖然也有高牆,
但至少使用比較和諧的色彩,嘗試稍稍融入周邊寧靜的村落與綠油油的牧草地。




這是我第二次參訪歐洲的監獄。
上一回,是在教授監獄法的教授帶領下,
前往位在Nottingham市郊的Nottingham Prison
可能是因為這次是透過我國外交單位及瑞士法務部門的協調,
不但年輕、斯文而帥氣的典獄長全程接待兼熱情解說,一位中央政府的獄政官員
還大老遠地由首都Bern伯恩趕來Morges陪同我們參觀,甚至準備
ppt為我們簡報瑞士的獄政制度及這座Prison La Tuilière,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相較於上次在英國的參訪經驗,只有一位獄官陪同解說,
這回的大陣仗可真是讓我受寵若驚。


La Tuilière的典獄長讓人感受不到一般人想像中威武肅殺的獄官,
倒是多了一份和氣、客氣與濃濃的書卷氣(不過倒是神似Matrix中的Agent Smith…)。
在長達4小時的參訪過程中,典獄長堪稱知無不言、對我們的問題是來者不拒,
帶領我們繞遍整座監獄的每個樓層角落,中午還吩咐廚房特地為我們serve一頓「牢飯」。
所謂的「牢飯」,是真的享用當天中午與所有受刑人完全相同的菜色,
唯一差別在於我們的牢飯是放在瓷盤上,再佐以當地local的白酒。


在典獄長的介紹下,我們才知道這座Prison La Tuilière目前只有四十餘位受刑人,
最大的容量也不能收容超過120人,堪稱是小而美的微型監獄。
不過在獄政官員的口中,監獄本來就不應該負載過度,
否則過於擁擠只會形成環境的混亂、精神的壓迫、管理的困難,
而不利於監獄原始設定的教化悔過、適應社會的目標。
與英國相同,歐洲的監獄確實完全信服這麼一套理論(至少在西歐、中歐與北歐),
而認真地在監獄管理的每個層面,試圖落實此一精神。


於是,上次參觀英國Nottingham Prison的牢房,最讓我訝異的是
受刑人舒適又潔淨的cells;這回瑞士Prison La Tuilière受刑人的cells,
簡直就是升級的豪華版!!
當典獄長打開某一間單人的cell時,我們所有人只能站在房間中央目瞪口呆,
不敢相信眼前所見居然是一間監獄囚室,因為這房間
已經不只是遠超過我們以前大學宿舍的居住品質了:
房間裡飄著一股淡淡的清香,紫色的薄紗窗簾隨著窗外微風緩緩飄動,
隱約可見到窗外的Lake Léman列馬湖,與對岸山頭上覆蓋著積雪的阿爾卑斯山。
房間內的傢俱、床鋪、書桌、廁所,每一樣看得出有人正在使用,
卻每一項都保持得像是台灣的建商製作的樣品屋,住在其中的舒適程度,
不但完全不輸星級飯店,若要求我要把自己的房間維護得像這間cell一般,
恐怕每天得花上我大半天的時間吧~~


原本我們也一度懷疑這是典獄長自己安排的樣品cell供外人參觀,
但當典獄長繼續帶領我們逐一參觀男性、女性受刑人的cells,
我們只能佩服地感嘆這座監獄由裡到外,都是一樣整潔有序、萬分的舒適,
為了讓受刑人在獄中爭取表現,隨著刑期的逐漸屆滿與教化分數的累積,
原本四、五人住一間的受刑人,在抵達一定分數門檻後,
可以逐漸轉至較舒適自由的單人房,除了作為獎勵之外,
這樣的居住環境也較接近外界的社會狀況,而能促進受刑人儘早適應出獄後的生活。


當然,典獄長也帶領我們參觀這座監獄中比較醜陋的一面,
包括位在地下室的禁閉房。
而我隱藏在心中沒說出口的是:當我們不停穿梭在一群群正在勞動、
或在戶外聊天曬太陽的受刑人時,我突然發現超過一半的受刑人都是有色人種。
Prison La Tuilière位在瑞士的法語區,並相當靠近Geneva,想當然耳
與法國多數的大城市一樣,收容了許多來自北非及其他法國海外殖民地的外來族裔。
如果這是事實,會不會瑞士的法語區也面臨相同問題,也就是有色族裔的犯罪率偏高?
抑或是更不堪的事實:有色族裔被定罪的比例高於歐美白人?

 

超迷你的Prison La Tuilière,目前僅收容四十餘人,
也難怪典獄長帶領我們穿梭在各個樓層時,不但認識每一位受刑人,
甚至可以馬上與他們寒喧幾句,包括正在洗鍋子的年輕人、燙衣服的開朗大嬸、
因為即將假釋而只需要作簡單手工藝的混血辣妹。
相較於此,總是瀕臨人口爆炸邊緣的台灣監獄,管理問題、內部弊端叢生,
恐怕已經不只是涉及資源配置的問題,還關係到主事者的用心程度,
或是一個社會究竟如何看待「監獄與刑罰」這檔事。
過了2年多,重讀當時課堂上教授語重心長地提到
"Imprisonment is as a punishment, rather than for a punishment";
我不禁懷疑我國監獄行刑法第1條規定監獄存在的目的是
「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在華人社會根深蒂固的司法文化之下,
究竟是純粹作為裝飾之用、只為了讓我們看起來文明一些的點綴,
亦或是個毫無用武之地、永遠莫再提的累贅?


在監獄裡,當然是一張照片都不能拍滴~~
走出Prison La Tuilière,回想起2年前在Nottingham埋首求學、
參觀監獄的日子,心情有些五味雜陳。
於是,我沒有與大家一同搭乘公車回到Morges,而是選擇步行,
沿著Lake Léman列馬湖,緩緩走回市區。
沿途風景,果然是標準的「湖光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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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itaNGeoffr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